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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律师服务-佛山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辩护律师

发表时间:2025-01-23 22:50:49  来源:资讯  浏览:次   【】【】【
文章更新时间:2025-01-23,

地址:南海-九江镇-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
联系人: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杨律师团队

佛山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辩护律师

公司名称: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服务内容:劳动纠纷

服务范围:禅城南海

微信号:yyy-lawyer

QQ号:1348661382

联系人:杨律师团队

所在地:南海 - 九江镇 - 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

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立案追诉标准及构成要件

(刑法第148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指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立案追诉标准

《 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他人容貌毁损或者皮肤严重损伤的;

2、造成他人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犯罪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度以及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对化妆品的管理法规、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cv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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